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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契税由买方承担增值税及个税由卖方承担
根据规定,二手房契税由买方承担。契税的缴纳标准根据家庭首套房和非首套房、房屋面积等因素而不一样。家庭首套房90平米及以下的契税为1%,90平米以上为1.5%;家庭非首套房90平米及以下的契税为1%,90平米以上为2%;家庭三套房及以上不看面积,契税为3%。商业性质的房产不看面积,契税为3%。在购买二手房时,买方需要在过户当天将契税交给房管局。
对于房子未满2年的情况,增值税及附加的征税标准为网签价除以(1+5%)再乘以5.65%。而对于已满2年的普通住宅,是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的;对于非普通住宅,征税标准为差价除以(1+5%)再乘以5.65%,其中差额为合同价减去原购买价、交易中的税金和合理费用。根据相关规定,增值税及附加应由卖方承担,但在实际交易中,买卖双方可以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。
个人购买满五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二手房可以免征个税。如果房子不满5年或者不是卖家唯一住房,个税的征税标准为差额乘以20%,其中差额为合同价减去原购买价、交易中的税金和合理费用。卖家需要出示完整、准确的房屋购入原值凭证,否则可根据普通住宅网签价的1%或非普通住宅网签价的2%进行征税。购房者能够准确的通过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交纳个税。
除了契税、增值税及附加、个税外,二手房交易还涉及其他一些费用。交易手续费为2.5元/平米乘以建筑面积,买卖双方都需要支付;权属登记费为80元/本,每增加一个产权人增收10元;权证印花税为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/件缴纳;配图费为25元/本;贷款抵押登记费为商业及组合贷款200元/套,纯公积金贷款100元/套;合同公证费为200-400元左右,由引发方支付;评估费根据办贷款的需要,费用可协商;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方式需要买卖双方协商决定。
在二手房交易中,买卖双方有必要了解清楚各种税费和费用的情况,并在合同中明确责任承担。对于买方来说,了解税费情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合理的安排购房预算;对于卖方来说,了解税费情况能够尽可能的防止因未预计到税费而导致的经济损失。在交易过程中,双方能够准确的通过详细情况协商,以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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